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6.8万亿总市值创业板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注册制改革,对于业内那些已经上市、有意向上市,或正在筹备上市中的led显示屏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必须关注的消息。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主要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去年新推出的科创版。除了科创板采用注册制,其余板块皆实行核准制。led显示屏几大上市企业,除奥拓电子(002587)在中小板上市外,联建光电(300269) 、利亚德(300296) 、艾比森(300389)、洲明科技(300232)、雷曼光电(300162)皆在创业板上市,与led显示屏行业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配套领域的企业,又多在创业板上市。此次创业板改革,不仅对已上市显示屏企业产生影响,同时也对其他有上市计划的led显示屏企业产生影响,对那些正处于上市申请流程的企业影响则更为直接。
27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明确了注册制实施前后创业板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安排。
根据该安排,即日起,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但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对处于创业板IPO发行审核进程中的企业来说,以昨日(4月27日)为界,若企业IPO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已取得核准批文,发行承销工作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若已通过发审委审核但尚未取得核准批文,则可自主选择两种方式:一种是继续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另一种是自主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实施后,向深交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企业选择向深交所申报的,由深交所按照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
当前led显示屏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十分迫切,而上市是绝大多数企业梦寐以求的融资渠道。在现有几大上市板块中,新三板上市门槛最低,但由于融资效果不理想,一些上市后又不乏主动退市,所以led显示屏企业大多将创业板作为上市目标。毕竟,相对于科创板、主板与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门槛相对要低一些。
四大板块上市条件
主板/中小板: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度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1项、第5项规定。
创业板: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低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1项规定和第2项“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规定。
科创板: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至少需满足以上一项条件。
在27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已经明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目的在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由此可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并非是科创板改革的简单复制,而是与科创板各有分工,以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科创板主要定位于服务“硬科技”类企业,现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则相对较为分散,从这一角度来看,创业板或主要针对软科技、能实现高增长但偏传统行业的企业试点注册制。
创业版注册制改革主要变动:
一、新上市标准
第.一套标准:最近两年盈利,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目前为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二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第三套标准:允许科技创新类企业发行具有特别表决权的类别股份。要求“最近一年盈利,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第四套标准:允许符合创新试点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盈利的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其中,对创新试点规则规定的营业收入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绸企业,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第五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该标准一年内暂不实施。正式实施,同步取消对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的盈利要求。
二、三大变化
1、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2、支持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市值、营业收入要求与科创板一致。
3、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预计上市要求高于科创板,改革落地以后再评估实施的时机。
三、交易制度
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此后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20%(存量股票同样适用)
四、投资者管理
已开通创业板投资的存量投资者: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后可以继续交易创业板股票。
新开户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元产量+24个月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五、退市
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
财务类退市指标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
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退市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企业上市本是为了通过资本运作获得更好的发展,但也不乏企业为上市而上市,通俗地讲上市就是为了“圈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些企业不惜粉饰企业各项指标,达到上市目的后,业绩却很快“变脸”。而随着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逐步规范与完善、资本市场的透明性、开放性也会不断扩大,企业粉饰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而对于那些已上市的注水企业,对于粉饰财报,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企业,将更容易触发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