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LED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越发活跃。股份回购有何好处?为什么上市公司加紧了对股份的回购行为?这背后到底有何玄机?
利亚德
利亚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065,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最高成交价为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2,814,325.8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本月不存在敏感期。
洲明科技
日前,洲明科技发布公告称,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9),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2,64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9.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5元/股,成交均价为9.1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1,082.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奥拓电子
奥拓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表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908,85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6.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1,918,883.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雄极光
6月17日晚间,三雄极光(300625.SZ)发布了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今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710,218股,约占总股本的1.3251%,最高成交价为16.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932,987.52元。根据回购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阳光照明
日前,阳光照明发布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通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3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7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5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73,225元(不含交易费用)。
得邦照明
日前,得邦照明发布公告称,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270,8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1%,成交最高价为15.1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5,504,749.72元。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太龙照明
7月1日,太龙照明发布公告称,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为何上市公司加紧回购股份?
根据“哈佛商业评论”相关文章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中欧总经理课程联席课程主任黄生博士认为,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主要原因有:
首先,这和政策的支持和推动分不开。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方面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利好。今年1月11日,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为上市公司提供了详实的股份回购规范与指引。
在政策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开放度加大、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进入了快车道。
回购股份的动因
一、盈利分配
相比于分红,回购并不是上市公司对其未来持续分配的一种承诺。投资者作为被回购对象,也不会像分红一样对回购产生未来持续分配的预期,这就好比员工一般将额外奖金视作“一次性收入”。另外,股份回购更为灵活、随机。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其盈利规模、自身发展情况对回购进行数额、时间上的个性化设计。当上市公司现金充足时,除了用分红的方式回馈股东外,还可以通过股份回购让部分股东获得收益并退出。当上市公司希望在当前盈利状况良好、但对未来盈利稳定性无法预期的情况下进行盈利分配,便可采用股份回购的方式。
二、股权激励
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进行股权激励,额外发行的股份会扩大股本基数,稀释原有股东权益。而通过股份回购进行股权激励,则只是对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所有者进行了转换,股本保持不变。利用回购的股份开展股权激励,不仅满足了管理层、员工的持股需求,缓和了代理问题,又不会影响到原有股东的权益。目前,股权激励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回购最主流的原因。
三、改变股东结构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通过回购股份减少意见相左的持股股东占比,更有利于公司股东与管理层统一关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增强股东与管理层理念的一致性,从而提升公司估值。
四、增强投资者信心
当公司股价表现低迷,或管理层认为其低于公司内在价值时,上市公司还可以实施股份回购,以此将股价被低估的信息传递给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从而提振股价。
五、用作并购“货币”
最新《实施细则》中规定,回购后股份的适用范围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4、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这意味着,基于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回购后的股份还无法作为库存股,直接成为上市公司进行换股收购时的支付“货币”。根据《实施细则》中回购后股份适用范围之第三项,也为股份回购间接作为并购“货币”提供了可行性。
六、短期内提升每股盈利
通过股份回购减少在外发行的股份(即EPS的分母减小),虽然能在短时间内提升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但是长期来看,为了美化财务报表而进行的回购,效果可能无法长期维持,并反而有可能损害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与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购后,可以申请再融资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不断开放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多次利用回购与再融资反复收缩与扩张公司股本,但这也对投资人的分析与辨别能力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作者:黄生、孟圆:黄生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中欧总经理课程联席课程主任。孟圆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助理;来源:哈佛商业评论(ID:hbrchinese)
股票回购可以是聪明的也可以是愚蠢的操作。很多时候,CEO没法对公司的真实价值及股价做出客观的估算。我们想买我们的股票。但我们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回购,那就是股东会在我们回购后得到更大利益。也就是说,我们只会购买每股价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的股票。而公司的内在价值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可能是一个在10%左右的区间。
——巴菲特
从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其回购股份的目的大多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大多数公司计划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